视频版权交易平台再进化

10年间,媒体高度融合,以区块链为代表的新技术开始落地,版权交易市场呈现出一片全新的景象。版权交易规模大幅提升,版权交易主体更加多元,版权交易流程更为便捷,版权保护和维权的技术和机制更加完善,更加智能。由此,我们认为,内容版权交易进入到了全新的3.0时代。

本文为本期封面主题文章的第五篇,探讨目前视频版权交易平台的发展状况及其未来发展动向。

版权产业链包括版权的生产、交易、使用和保护等,版权交易是其中的关键环节。因为版权交易使版权能进一步流通和变现,对版权生产和产业发展都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所以一直以来,推动版权交易平台的发展都是版权产业的重要发力点。

视频版权交易发展至今,已逐渐从线下交易转向线上交易平台;版权交易平台不仅真正实现了“交易”,其功能也更加综合全面;视频版权的定价方式、购买方式等也出现了新的尝试与探索。视频版权交易平台目前的发展状况如何、未来将如何发展是本文探讨的主要问题。

早前视频版权交易主要依靠电视节、电影节等线下交易会或一对一线下沟通等方式达成版权交易。随着版权产业的发展,各地开始建设版权交易中心,为版权交易提供信息发布的平台;媒体机构、互联网机构也开始拓展版权交易业务,并且催生了诸如秒鸽传媒交易网等平台。但上述两类版权交易平台,一是因难以适应视频版权交易需求的变化,二是因缺少发展的条件与契机,目前大多数已停止信息更新,发展陷入停滞。

视频版权供需双方的变化和海量的版权交易需求让传统的视频版权交易平台难以招架。此前,视频版权交易主要是专业机构与专业机构之间的交易,交易频次低,对平台的需求小。而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每一个个体在技术的赋能下能直接参与内容的生产与传播,视频版权的生产力得到极大的释放,版权需求也被进一步激发,版权交易总量与频次迅速增长。海量长尾视频,尤其是近年来兴起的短视频,其版权交易需求的变化要求视频版权交易平台进一步升级。

与此同时,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迭代、支付技术的成熟以及区块链等技术的兴起为在线交易平台的搭建、线上交易的顺利完成以及版权的确权、授权、维权等提供了保障,进一步助推了视频版权交易平台的进化。

除此之外,互联网巨头之间爆发的一次又一次版权战争、“天价”影视剧版权费等事件进一步刺激了市场的版权交易,也要求客观透明的第三方视频版权交易平台的出现。而在市场的教育下和政策制度的规范下,社会整体的版权意识不断地提高,也为视频版权交易平台的进化提供了良好的土壤。

因此在视频版权交易需求的呼唤下、技术发展的加持下,以及整体市场发展的助推下,视频版权交易平台实现了新的发展与再进化。

从其建设主体来看,传统的版权交易中心积极探索新的交易平台形式,如华中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推出了“万有影mall”小程序并在其上出售影视作品的“点播权”;媒体机构,如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也进一步加强了视频版权交易平台的建设与布局;内容平台,如梨视频,搭建了自有的视频版权交易平台;第三方角色,如MF+妹夫家,也开始入场。

而从交易内容来看,基于短视频、融媒体素材等新兴内容的视频版权交易平台也开始发展。这些新平台、新发展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传统视频版权交易中存在的或难以解决的问题。

视频版权交易平台作为平台,其最基本的功能即为版权方与需求方提供一个交易的平台,使得供需双方能够打破信息的不对称、破除版权无处可寻与无路可销的困难。传统以线下交易会和综合性版权交易中心为主的视频版权交易模式,其视频版权资源十分有限,且不能灵活高效地满足需求方的需求,导致交易效率低下。对此,当前的视频版权交易平台通过版权集成,实现供需双方沟通效率、交易效率的提升。

版权集成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集成内容,二是集成生产者。前者,平台通过自身的资源链接能力,与视频版权方取得合作,将版权资源接入到其平台上。目前市场上多数的版权交易平台都有采用这一模式;后者,视频版权方与平台方无版权方面的合作,版权方“来去自由”,视频版权内容多为UGC原创,依托海量的UGC用户构建起丰富的版权资源,这一种交易模式常见于视频素材交易平台。

内容集成方面,以影视剧、综艺等为代表的长视频版权交易平台主要与电视台、影视制作公司等合作。如淘剧淘,其背靠的中广天择,截至2019年底,已储备了全国地面版权和“卫视+地面”版权剧上百部约5000集影视剧版权资源。

短视频版权交易平台则主要与国外大型的视频机构或MCN机构合作,获得其版权资源的正版授权。例如,短视频版权交易平台MF+妹夫家对接了全球两大视频素材库;微博云剪此前引入了视频机构WatchMojo、MCN机构Yoola和Studio71等的视频版权;新片场等平台也引入了POND5的版权视频。

生产者集成方面,平台方通过持续性或精细化的收益分成、多元化的版权服务集聚起大量的版权生产方。例如,视频素材交易平台100wa按照版权方是否为独家供应商和是否为中国独家供应商,提供了不同的分成比例,以高额的分成收益和精细化的分成收益管理吸引和留存优质的版权生产方。MF+妹夫家则提出了视频家伙伴计划,为其合作的版权生产方提供免费版权认证、版权内容多渠道精准分发、素材购买8折优惠等服务。

版权交易平台无论是采用内容集成的方式抑或是版权生产者集成的方式,都缩短了版权方与需求方“寻找”与“沟通”的时间,提升版权的流转效率。

除此之外,还出现了PUGC视频版权生产和交易的新模式,以梨视频短视频版权销售平台为代表。一般而言,版权交易平台仅发挥“平台”的功能,即版权方上传其资源,授权平台方电视播映权、新媒体传播等权利,或达成版权合作授权平台方进行分发。而在梨视频拍客体系中,用户上传的视频被梨视频官方选中后,平台方会根据视频的价值给予拍客一定的稿费,后该视频的版权将归属于梨视频平台,再由平台方剪辑后发布在梨视频自有栏目中。

这种版权交易形式,一方面借助海量个体的巨大生产力,另一方面通过“买断”具有分销权利并辅以官方的专业能力保证其质量,极大地提高了版权生产、交易的效率。

版权交易环节中最为重要的便是如何确定版权的价值,以及如何确定版权的交易价格。因此,版权价值评估成为版权交易的重要环节。

当前的视频版权交易市场上,部分视频版权交易平台已开始探索视频版权评估指标体系,并开始采用大数据技术和算法来帮助实现更高效更准确的评估分析。例如,华中国家版权交易中心通过收集平台中自有的数据、社交化媒体数据、比对参照案例数据,以及专家经验进而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同时基于大数据分析算法和应用来提供版权价值评估值。尽管尚未建立起版权价值评估的行业标准,也并未出现有效的版权价值评估工具,但这种尝试本身就是一大进步。

视频版权价值评估体系虽尚不完善,但各个视频版权交易平台也都依据其各自的标准与体系对视频版权实施明码标价,主要有两种模式:“统一定价”与“差异化定价”。

“统一定价”的模式主要用于短视频交易平台,尤其是针对用户自行上传的短视频或素材交易。其目的主要在于避免劣币驱逐良币,即避免劣质的视频因低价而充斥平台,平台方希望通过统一定价的方式让需求方在相同的价格下去关注更高品质的作品。版权视频素材电商平台100wa即采用的是统一定价的方式,但同时也会根据产品的制作门槛、难易程度、拍摄手法等将版权作品定为不同梯队的价格。

“差异化定价”的方式即指根据不同的视频参数和授权程度、播放平台等因素分为不同的价格。例如,新片场正版视频素材交易提供了4K和HD两种参数的两种价格选择;梨视频版权销售平台提供了无字幕成片与带包装成片两种售卖方式;淘剧淘会根据销售地区以及购买年限等提供不同的售卖价格。

无论是“统一定价”还是“差异化定价”,虽然背后的定价体系尚不完善,但相较于此前一对一面议或电话沟通的“双盲”交易,“明码标价”本身就已提高了版权交易的透明度。“差异化定价”还为需求方提供了更多元的购买选择,需求方可以选择最适配的视频版权规格,进一步提高了视频版权交易的灵活度。

传统的线下交易会,一方面有交易时间和地点的限制,另一方面大型的版权交易会也较少,版权交易十分不便。

而传统的,即以地方政府建立的版权交易中心为代表的版权交易平台,虽原则上提供版权交易的服务,但受限于平台定位与技术发展,其职能以版权登记、代理注册为主。所谓的版权交易更像是一种信息发布,即在网站上陈列出哪些版权作品有交易需求、提供版权方的联系方式等,版权交易不流畅。

而随着技术的发展,当前的视频版权交易平台已基本实现从线下向线上、从一对一到多对多的转变。在线交易不受时间、地点等因素的限制,便捷又灵活。即使是影视剧交易,在淘剧淘交易网站上,也能够实现在线交易,只是因为多为公对公,需要线下签订相关合同。而短视频版权交易平台基本已实现线上交易,支持支付宝、微信等付款方式。

其次,在线交易的实现也衍生出了更多元、更灵活的视频版权购买方式。对视频版权交易平台而言,如何服务好版权方与需求方是其重要命题,为此,版权交易平台提供了多样化的购买方式,在提升需求方版权购买性价比的同时,也促进了需求方的版权消费。

例如,针对影视剧版权交易,淘剧淘等交易平台推出了议价购剧、拼购等方式来帮助需求方对抗日益高涨的版权价格;针对短视频版权交易,节目购、梨视频等平台推出了积分换购或代币交易等模式,通过下载获得积分以换购版权视频等形式促进需求方进一步消费。针对“大客户”,版权交易平台还为其提供了购买优惠、购买套餐等。

综上,当前的视频版权交易平台在明码标价的同时,也提供了多种购买方式和购买优惠,在满足需求方不同诉求的同时,也进一步促进其在平台上进行交易。版权交易平台真正实现了其交易的功能,并且充分发挥其平台功能链接供需双方,提升版权交易效率。

传统的线下视频版权交易是一个“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过程;以版权交易中心为代表的交易平台版权资源少且交易相对封闭,因此也无需考虑信息展示之外的事情。而随着交易需求的激增、互联网技术发展、版权侵权事件频发,对当前的视频版权交易平台而言,“交易”不再是供需双方一个简单的购买行为,而是涉及交易前、中、后对版权的管理及保护。

一方面,当前的视频版权交易平台采用规章制度,即版权协议、用户协议等来规范版权的来源与使用。

首先,采用用户的协议的方式来让视频版权方自行检查与规范,以保障版权的正当性。即,“用户承诺节目购对平台交易素材或者节目视频侵犯第三人权利情形不承担责任,产品如果侵权所产生的责任全部由交易用户自行承担”。其次,通过协议来表明版权的使用范围,包括版权可使用的国家、平台,所获得的视频版权的权利等。

另一方面,视频版权交易平台也开始采用数据技术来实现对版权的处理、保护和使用追踪。

版权交易平台一是为其接入的版权资源提供拆条、标签化处理等服务,以方便需求者检索、购买。二是为视频版权提供交易前与交易后的侵权监测等服务,以保障版权方的基本权益。

例如,MF+即视通过音视图文指纹特征提取等核心技术提供全网全时段侵权监测服务,监测PC网站、移动App、OTT等超过10000个。微博云剪则携手微博、优酷共同构建版权保护及侵权盗版短视频下架处理机制,与阿里巴巴旗下的“千里眼”版权保护系统打通,实现全网侵权视频抓取、追诉功能。

与此同时,在视频版权交易平台“交易”功能不断完善外,“平台”的功能也进一步凸显,围绕视频版权交易的服务愈发综合化、全面化。

首先,对于视频版权交易而言,确权是版权交易的前提,版权保护及维权是版权交易后链路的关键。随着互联网、区块链等技术的发展,视频版权交易平台,如MF+即视、微博云剪等已逐渐具备了包括确权、授权、维权等全链路的版权服务。

除此之外,版权交易平台开始围绕版权不断拓宽服务范围,向版权产业的上下游发展。上游方面,一是参与剧本的评估优化,二是参与影视作品的制作或投融资;下游方面,主要围绕版权运营和版权分发展开。例如,西安电视剧版权交易中心以西安影视数据评估中心大数据版权评估为基础,为影视剧本创作、拍摄和播出发行提供金融支撑和版权保护,孵化和助推了《情满四合院》等近20部影视作品的制作与播出。

“一条龙式”的版权服务和全链路的版权交易保护能帮助版权方减少版权生产、交易、使用和保护等过程中的麻烦和顾虑,也能为需求方提供更多有保障的且优质的版权内容,进一步助推版权产业的发展。

回望过去,可以观察到当前的视频版权交易平台已有了一定的发展进步,视频版权交易生态也更具活力,但面对愈发活跃与复杂的视频版权交易,当前的版权交易平台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一是版权的来源确认无法解决。不同于影视剧等长视频版权的交易,迅速发展的短视频版权交易,其版权认定更具难度。平台无法确认内容是否为原创,用户协议的约束方式显得较为无力。

二是版权评估仍是“黑箱”。视频版权交易平台各自有其评估体系和定价的标准,平台方的主动性、主观性较强,版权方和需求方相对被动。同时,视频版权价值评估体系不明晰、缺少相对统一的评估指标不利于后续版权的开发,阻碍了其价值流转。

三是版权交付效率仍有待提高。在当前的版权交易平台上,交易完成后,平台方以提供密码账号等方式为需求方提供下载。但在交付的过程中,平台方未推出具体的安全保障机制,并且这一人工沟通的方式相对低效。

四是整体的版权交易效率仍有待提高。市场上的视频版权交易平台各自为营,其关联度不高,市场分散程度较大。换言之,缺少“大平台”来整合市场上的视频版权资源。因此对于版权方和需求方而言,其寻找平台、寻找目标对象的链路仍有待优化,版权的交易成本仍可进一步降低。

除此之外,头部版权资源,尤其是头部影视剧版权资源如何借助视频版权交易平台实现更透明、更高效的版权交易;以媒体机构为代表的版权方,其所拥有的大量视频版权如何进一步激活流转;视频版权交易平台如何更有效地吸纳版权资源、提升版权方的效益、更高效地满足不同需求方的差异化需求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和提升。

上述问题的解决,还需视频版权交易平台做出更多的探索。但不可否认的是,数据技术的发展将为其带来更多的想象空间。未来,随着数据技术的进一步发展,视频版权交易平台将有望实现对视频版权资源的集聚、版权更智能化与透明化的交易、版权资源全链路追踪管理等。

但正如“版权产业之父”霍金斯所指出的,版权交易所依赖的知识产权法的每一形式都有庞大的工业与之对应。版权交易平台将随着整体版权市场的成熟,影视业、短视频生态等的发展成熟,以及版权供需双方交易需求的变化而得到进一步的促进。